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涉及哪些内容?新规有哪些亮点? 11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华和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规定》的相关变化。
何华表示,现行《专利代理条例》于1991年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专利代理活动、提高专利代理水平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创新质量,保证健全的专利制度。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42569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18468人,2,126 家专利代理机构。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专利代理行业的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定的一些规定不再符合行业实际、相关法律规定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
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无畏表示,条例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落实改革按照“放权、监管、服务”要求,完善专利。代理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
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市场准入为例。新规定改变了现行规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方式关于批准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通知工商登记后实行“先证后证”。同时,简化了审批程序,取消了原来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行政部门审批的规定。被淘汰。专利代理业务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直接审批,取消专利代理业务。批准设立机构分支机构。
对于“黑特工”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司司长宋建华坦言,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随着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专利代理行业规模逐渐壮大,整体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保障了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但由于利益驱动,市场上出现了“黑代理”的违法行为。 “黑特工”以盈利为目的,缺乏专业素质和能力。他们通常采用虚假宣传、低价竞争等不公平手段来吸引顾客。实践中,专利代理服务的投诉或纠纷大部分是由于“黑代理”造成的。由代理人的行为造成的。
“禁止‘黑代理’是国际惯例。在其他国家的实践中,未经许可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也必须并在制度层面受到法律规制的处罚。”宋建华表示,为遏制这种严重扰乱行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新规明确规定“黑代理人”的法律责任。违反规定擅自代理业务的,由省专利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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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规定中,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称谓由“专利代理人”变更为“专利代理人”。何华表示,专利代理不仅是提高专利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创新主体的重要环节。提高行业从业者的社会影响力,赋予其职业荣誉感,是条例修订的重要考虑因素。 “这个称号不仅符合广大代理从业人员的期望要求,也参考了欧美等发达国家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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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Intelle产权局将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规范专利代理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何花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