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落下三刀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可以赔偿解决

据报道,7月11日,济南市槐荫区一居民楼坠落三把刀,其中一把是菜刀,另外两把是尖刀。当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通报称,当地派出所已以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当地警方已走访涉案单位1

据报道,7月11日,济南市槐荫区一居民楼坠落三把刀,其中一把是菜刀,另外两把是尖刀。当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通报称,当地派出所已以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当地警方已走访涉案单位17户,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被形容为“城市上空的痛苦”的坠落物体已成为一种“魔鬼抽奖”游戏。对于高空坠物,法律规制主要依靠民法措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主体与举证责任倒置,提出在特定侵权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由全体居民共同赔偿。被识别,其中有一个也受到批评。这被称为“坐席条款”。


正是由于现行法规仅将高处坠落物明确规定为特殊民事侵权责任,一些基层办案人员认为,这并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刑事犯罪,然后不愿意介入调查,特别是在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法律力量不足,一些地方警方不愿介入。此外,没有视频等直接证据很难找到肇事者,高空坠落甚至投掷物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把刀从高处坠落事件发生后,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济南警方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努力查明真相,找到肇事者,值得肯定。


从其执法依据来看,此次涉嫌“寻衅滋事”的立案,确实表明其对坠物危害的高度重视。从高处看去,却也有些无奈。 :三把刀掉了,但只能用“寻衅滋事”的“秘密”条款来处理。这说明立法水平滞后于高空坠落现象频发的现实背景。


高处落下三刀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可以赔偿解决

高处坠落物品是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仅仅因为它没有造成所谓的直接损害后果,我们就不能不处理,或者想处理却不能处理。事实上,从高空坠落甚至投掷物体,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构成刑事法律意义上的“危险犯罪”。w。


目前,虽然认定了具体侵权人,但法律也可以结合故意或非故意等主观因素和其他客观要件追究故意伤害罪。 、过失致人重伤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但法律适用仍存在空白。


我国香港《简易程序罪行条例》规定,“如果有人从建筑物上掉落任何物品,或允许任何东西从建筑物上坠落”, ,,在公众地方或附近对人造成危险或伤害,“任何人掉落物体或任由物体坠落,即属犯罪,可处罚款港币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因为从高空扔东西属于轻微犯罪,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在港剧里经常看到我看到从楼上扔东西引来了警察


民法、行政法、刑法有重叠部分,不能像笑话所说的“外科医生只切断留在外面的箭杆。”对于频繁发生的新的坠物社会风险,且在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能仅依靠侵权责任法的民法来应对。 。或许有必要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高空坠落行为定性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被拘留处罚,甚至进一步判处监禁。


这样,警方介入高空坠物调查就有了更直接的法律依据,不再需要诉诸法律手段。寻衅滋事等“掩盖条款”;肇事者政府和公众也将拥有更直接的法律依据。从较高的违法成本中我们可以看出,高空坠落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而不仅仅是花钱就能解决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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