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规定】深圳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深圳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规定?1.公司变更登记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必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一)手续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深圳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规定?

1.公司变更登记法律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必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一)手续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办理变更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的,只需要一份相同文件的副本。

1.名称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愿景。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的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报告有权登记该名称的公司登记机关。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本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

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决议、决定;

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变更住所的原因、拟变更新地址的详细地址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名;股东非自然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理事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告,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必须携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回来了。

2.变更住所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深圳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出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搬迁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的,将原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档案移送搬迁地公司登记机关。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 授权代理人(由本人签字);

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决议、决定;

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变更住所的原因、拟变更的新地址的详细地址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名;股东非自然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改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 /p>

提交一份专业版自有房产的产权证书;提交租赁协议副本和租赁房产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副本;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的,如果当事人是宾馆、饭店,还需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住宅产权变更为商品房的,除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居住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 《住宅(营业场所)登记表》;

②住宅(营业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委会出具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商品房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经批准,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3、经营范围变更

如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须经批准登记的项目的,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

(2) “设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

< p>应当载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受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

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变更的原因、增加/缩小经营范围的具体事项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具体条款公司章程,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须亲自签署;非自然人股东须加盖公章)。

(四)公司变更情况y的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报告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4.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须申请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本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3)由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按照规定提交表格原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 被任命的法定代表人的解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证明;

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应当由股东签署(表决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然人股东须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须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必须由公司董事签署。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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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当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同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备案材料报送规范》的规定。相同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注意: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额,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以股权投资增加注册资本的,投资者以股权出资的,需提供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认购及投资承诺书、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 p>(2)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联席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公司出资情况表》s 股东(发起人)”由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四)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各股东增减注册资本的具体责任、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 ,应当签名;如果是自然人(股东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五)公司章程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的C注册资本须经批准,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八)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减资公告报样(公告)期限必须为45天);

(九)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领取换发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三)实收资本变更

公司实收资本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缴足资本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贡献。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由本人签字);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经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

(四)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其内容应当包括:理由对于实收资本的变动、实收资本增加/减少的金额以及各股东对实收资本增加/减少的具体责任金额,修改了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协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须亲自签署;非自然人股东须本人签署)加盖公章)。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领取换发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四)股东变更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一)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全体代表(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公司签字)此人);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经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声明》;

(四)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须由股东签字;股东为非自然人的,由股东签字)未召开股东大会转让股权,或股东大会决议不能得到全体股东签署的,须提交股权转让情况复印件。书面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通知及其他股东的回复。其他股东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署;非自然人股东须有正式文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该股东证书);符合条件的,应当提交法定继承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新股东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交一份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改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股东变更须经法律批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如有需要,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九)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书,无需提交第4项、第5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或者备案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应的资料按照相应的材料提交规范进行材料提交。

注意: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五)股东姓名变更

股东姓名变更的,应当自姓名或者名称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

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公章);

(四)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包括:理由股东变更姓名的原因、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决议由三名代表提交,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须亲自签署;非自然人股东须加盖公章)。

(五)公司章程修改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法人,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登记机关批准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领取换发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六)营业期限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 p>(2)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及被授权人的权限。 ,最后期限。

(3)疯狂改变决议或决定e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应包括:营业期限变更的原因及拟延长的期限。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年限应当由股东签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然人股东应当亲自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当加盖公章)。

(四)公司章程修改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营业期限变更必须报告的,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当 r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七)公司类型变更

公司类型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条件,向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在规定期限内。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公司签字)此人);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

(三)股东会决议应当包括:变更公司类型的原因、公司类型公司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或者重新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由三分之二代表决定 有上述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股东非自然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

(四)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签署)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公司类型变更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材料。注:领取换发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八)注销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已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办理了变更登记,且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作者证明”公司签字的《授权代理人》(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情况应注明期限……

(三)人民法院判决书;

(四)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很多公司都会面临资本变更、住所变更、股东变更等情况,公司变更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并实施。公司变更登记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我们必须遵守适当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