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一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目的
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伙设立一家公司,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开展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具体业务内容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二、出资方式及比例
1. 甲方出资人民币[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2. 乙方出资人民币[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3. 双方出资均为现金出资,出资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数]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如一方未按时足额出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公司设立及管理
1.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2. 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
3.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4. 公司设立登记手续由双方共同办理,所需费用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5. 公司设立后,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董事会成员为[人数],其中甲方[人数]人,乙方[人数]人。
6.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担任;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7.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人数],其中甲方[人数]人,乙方[人数]人。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 公司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获得公司利润的[百分比]%,乙方获得公司利润的[百分比]%。
2. 公司的亏损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担,即甲方承担公司亏损的[百分比]%,乙方承担公司亏损的[百分比]%。
3. 如公司连续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可采取减资、增资或其他措施,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五、公司解散及清算
1. 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2. 公司解散后,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 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保密条款
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公司业务、技术、财务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或公司保密信息。
3.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有效。
七、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