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上海注册成立一家正规公司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注册公司名称及类型
1. 甲方同意在上海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2.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2.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甲方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甲方出资比例】。
3.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乙方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比例】。
4. 甲方、乙方的出资应在公司成立前一次性到位。
三、公司设立及运营
1. 甲方、乙方共同负责公司的设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等。
2. 公司设立后,甲方、乙方应共同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司经营范围】。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 公司的利润按照甲方、乙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公司的亏损按照甲方、乙方的出资比例承担。
五、股权转让及公司变更
1. 甲方、乙方的股权转让需经双方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需经甲方、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六、争议解决
1. 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具体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