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银行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 1947年在香港注册开业,是香港第39家持牌银行。 1952年获批准为外汇银行公会及香港银行结算所会员银行。 1959年被批准为外汇授权银行。目前,该行在香港设有24家分行,在内地福州、厦门设有2家分行和2家支行。多年来,集友本着“立足香港、连接中港、连接海外华人”的宗旨,努力成为一家具有中国传统风格的现代银行。我们以“稳健经营、锐意扩张”为发展战略。 1970年,中国银行受邀投资,成为中国银行集团成员银行。
目前,集友银行福州分行(以下简称“银行”)接受香港公司、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开立账户,开户时需提供所需资料。文件如下:
(1)商业登记证;
(2)登记证;
(3)公司章程;
>(4)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公司股东/董事须亲自到银行签署开户文件
账户使用前,需到银行办理公司查册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目前香港注册公司为人民币200元,公司查册费注册于开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则视具体查册情况而定)
新公司的查册时间约为2-3周。查询手续完成后,银行将通知您客户可以使用该账户进行交易。
离岸账户开立后,需要每年查一次。
1.上述离岸账户不接受人民币业务操作及外币现金存取。
2.离岸公司可以通过在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方便地接收和支付汇款(包括投资资金、贸易资金等)。可办理L/C、D/P、D/A等进出口贸易单证业务。您可以通过该账户自由调拨资金(包括向境内外客户账户转账、汇款)。
3.离岸公司账户只能在集友银行福州分行开立和操作。如果需要在香港操作,需要在香港单独开户(香港开户可以通过银行办理)。
4.如果该账户连续六次未使用个月,银行将收取港币50元/半年的关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