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播放器,简称PMP或PMC(Portable Media Center),是近两年发展起来的手持多媒体播放设备,已成为继MP3之后的主导消费电子产品。新热点。采用微硬盘技术的便携式多媒体终端可以播放音频文件和视频文件。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通过便携式数字视频设备进行图像和视频传输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通过PMP,用户可以从有线电视网络、模拟或数字地面电视台、DVD刻录机、数码相机或互联网下载各种类型的视频。格式化视频文件、图片、音乐甚至游戏,并通过3.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或电视显示。
它有很多优点。除了能够直接播放高品质视频和音频外,还可以浏览图片、当移动硬盘使用和数字银行。有些产品还具有一些非常新颖实用的功能。例如,Archos 的 AV420 可以录制视频。它可以将 DVD、电视和其他设备的信号转换为 MPEG。 4 格式保存在硬盘上。面对如此巨大发展潜力的行业市场,树立品牌、面向市场,首先从品牌和商标注册开始。为品牌注册商标时,首先要弄清楚该产品所属的商标类别。那么,在45个商标类别中,便携式播放器商标属于哪一类呢?
从开心财税商标分类百科中我们了解到,有共有 45 种商标 分类中没有便携式播放器的产品项目。根据其属性,便携式播放器属于第九类科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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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商标注册时,相关企业必须根据所销售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选择正确的商标类别。以上是开心财税为您介绍的《便携式播放器商标注册属于哪类?》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登录开心财税官网免费在线咨询。更多产品商标分类请参见开心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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