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冠信息产业公司首席执行官石某未经惠普授权,接到订单委托浙江某县个体户生产“HP”牌防伪标签。涉及标签数量超过129万个。一审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未遂)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月29日,市场之星新闻、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被告不服判决,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警方查获侵权商标100万件。被告人施某,39岁,系安徽天冠信息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案第二被告林某是浙江省苍南县个体户。检察官指控自2014年10月起,石某通过阿里旺旺联系一名男子,最终达成协议,向对方出售127万张惠普防伪标签。接到“订单”后,2015年1月,施某未经惠普授权,向浙江苍南县林某订购了127万张惠普防伪标签,并提供了惠普防伪标签样品。林某未经惠普授权,用电脑制作了三张用于制作惠普防伪标签的“胶片”,然后委托第三方印刷厂印刷该批惠普防伪标签,随后生产了其中的129张。完成HP防伪标签。 10000多张惠普标签被邮寄给施先生。 2015年1月29日,公安机关在长江路拓基广场一处办公室内查获了这些防伪标签。 2015年4月9日,又查获惠普防伪标签365张及惠普防伪标签“胶片”3张。林某处。经鉴定,上述惠普防伪标签及带有“hp”图文的“菲林”胶片均为非法生产的惠普防伪标签。公司老板因“名牌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数量129万余个,将其出售给施某,施某又将伪造的注册商标出售。剧情特别严重。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以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追究施某的刑事责任。其中,施某系犯罪未遂。一审中,史某、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庭审中,二人均自愿认罪,并表示当时他们在网上实际收到网友付款48900元,但与林某的交易价格仅为7500元,并没有实际支付。最终,一审法院以犯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未遂),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林某因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记得记者了解到,由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该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安徽财经网)警方查获侵权商标100万件 安徽一老板因“名牌”被判刑2年
安徽天冠信息产业公司首席执行官石某未经惠普授权,接到订单委托浙江某县个体户生产“HP”牌防伪标签。涉及标签数量超过129万个。一审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未遂)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