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部分省份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自治区、直辖市)。目前,相关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陆续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核相关地区的申请计划,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工作方案,通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明确知识产权资源区域布局,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区域经济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化发展。区域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坐标健全资源和区域科教、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引导和实现创新资源区域集聚。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选择部分省(区、市)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地区区域布局工作,并实行年度考核。涡旋工作机构。试点地区将开展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区域知识产权布局综合评价、探索区域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工作模式、搭建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布局支撑等重大任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区域知识体系试点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标准文件、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工作推进机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信息服务标准和体系。
据介绍,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新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知识产权报记者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