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知识产权制度要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一系列政策的深化和延伸。知识产权对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键在人才。 《意见》在总体思路中提出,要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各方面创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人才。随着创新驱动事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这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知识产权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地产人才。新形势下,要创新适应创新主体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让知识产权人才为创新提供支撑,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实用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意见》指出,要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引领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必须坚持需求导向、产业化方向。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急需一大批懂理论、懂业务、懂业务、懂业务、善于实践、懂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也刻不容缓。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十三五”期间,可能对熟悉金融的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更大、国际贸易、商务谈判、专利运营等领域。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
其次,要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模式,满足企业人才需求。高等学校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起点。但当前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仍需完善。一方面,知识产权课程尚未成为理科、工科、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毕业生大部分来自法学专业,社会实际上需要更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实践人才。 。 《意见》指出,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院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方式。和方式。应该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也做出了一些探索。 2014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的校企对接项目启动为序幕,培养了一批企业助理专利工程师。此次校企对接项目是创新型知识产权实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搭建学校与企业之间专业人才培养的桥梁,利用高等院校与企业各自的优势,打造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要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水平,助力企业“走出去”。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对高端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手段,而在立足未稳的情况下,利用中国企业“走出去”进入新兴市场、发起知识产权诉讼来获取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的案例大量存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提出迫切要求。经过近年来努力,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不乏来自大企业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四、它要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满足各种规模创新型企业的实际需求。 《意见》指出,中小微企业潜力巨大,要支持、搭顺风车,让“草根”创新遍地开花、遍地开花。可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需要考虑大企业的要求,还需要考虑中小企业的需求。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广阔,人才需求也十分迫切。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东南海、江苏苏州、浙江温州建设了三个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探索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助力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热潮更加旺盛,让一切有利于创新的活力源泉充分流动。完成这一系列任务,人才是重中之重。因此,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既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要,也是创新发展的需要。 (知识产权报作者王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