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作家要有版权意识

开场白:近日,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共颁发作品奖6项、推广应用奖4项、保护奖4项。该奖项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版权领域设立的全球认可机制。目前已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自2008年起,

开场白:近日,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共颁发作品奖6项、推广应用奖4项、保护奖4项。该奖项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版权领域设立的全球认可机制。目前已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自2008年起,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将该奖项引入中国。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我国创新能力,促进版权产业繁荣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本栏目将刊登对今年版权金奖部分获奖者代表的独家专访,深入探讨他们的优秀作品。版权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各个方面的权利、行动和行动。致胜,带领读者体验版权之光。

从羞于谈论版权费、维权,到勇敢要求解释、重视合同,莫言版权意识的转变在国内作家中颇具代表性。

作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的作品在国内外广为流传。与此同时,他也遇到了盗版、版权合同陷阱等各种版权问题。 6月11日,在厦门举行的“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版权金奖(中国)”颁奖典礼上,莫言虽然没有前来领奖,但在现场播放的视频中,他讲述了自己对版权的理解以亲身经历的故事来剖析作者的版权意识尤为生动和深刻。ce.

“作家维权是一种进步”

“长期以来,作家谈论版权,似乎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莫言说道。这种情况他也经历过。比如有的出版社欠他稿费,他却不好意思见到出版社负责人。 “因为大家都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所以他们看到我的时候都非常不好意思,我也很不好意思。”

至于为了经济利益而上法庭,甚至被视为一种作家们的“耻辱”。几年前,面对盗版文学作品在网络上大规模传播,一些国内作家挺身而出,组成维权联盟,捍卫自己的权利。 “一个作家对一个网站提起版权诉讼,本该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但很多人却发出了冷嘲热讽的言论。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参与,尽管我的作品也被该网站侵权了。”

随着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这些观点逐渐改变,莫言也认识到作家维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事情:“网站虽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把你的作品搬到网上,扩大你的影响力,你应该付钱给我’,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哪个网站会为了宣传作家的作品而把他的作品搬到网上。他们都是这样做的。这个。他们有自己的目的和利益。”莫言建议,作家一旦发现哪个网站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转载了自己的作品,就可以放心去找他们商量。这是无可非议的,要么委托中国作协维权部,要么委托中国作协维权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或者与其他作家联手提起诉讼。

“作家们意识到维权不是可耻的,而是光荣的,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中号阿彦表示,作家积极维权,正在推动国家树立良好的版权形象,有利于国家在版权保护方面尽快与世界同步。 “我们要帮助国家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因为如果版权不受保护,创造力就会受到抑制。版权保护意义重大,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同意。”

“慎重签订合同,避免陷阱”

作家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完整的版权合同是关键。作品出版期间莫言长期与出版商打交道,总结了一些签订版权合同的经验。“以前,我签很多合同都是草率的。因为我们是朋友,我不好意思一一读。我只是浏览了一下然后就签了名。这样会留下很多后遗症。民间有一句话人们:“先做小人,后做君子。”把自己变成“小人”,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争论每一个细节,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做“君子”了。这比以后上法庭要好得多。”莫言说。

作品在国内出版不仅要签订完整的合同,而且在国内出版时还必须签订严格的版权合同。 “作品被翻译成外文,在国外发行,以避免陷入困境。对此,莫言吃了亏。”20世纪80年代后期,外国出版社往往不直接与作家打交道,而是通过译者起草一份简单的合同。此类合同往往非常不合理。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作品能被翻译成外文出版时,作者觉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很少关注版权费的问题。因此,我签了一些没有期限的合同。理论上,这些合同的有效期到我死后50年为止。年。现在想改变这样的契约是非常困难的。”说起这些往事,莫言有些遗憾。

如今,随着中国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作家的文学意识也越来越高。版权保护方面,不少作家开始关注版权输出中的合同问题,莫言建议作家在与国外出版社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不懂外文就向懂外文的人请教;如果不懂出版法,就应该咨询这方面的专家或律师。总之,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以免留下后遗症。一旦发生纠纷,诉讼不仅损害双方关系, ”而且还浪费精力和金钱。“作家需要专心创作,但版权问题往往会伴随而来。我要纠缠你,让你不高兴。所以如果能在签约阶段提防各种陷阱,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莫言说。

网络时代,数字版权比纸质版权更加复杂。书籍,莫言遇到了新的困惑。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作品如果被别人上传到网络上,这种形式已经变得很常见,但一些新的创作和传播形式让版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例如,我写了一条微博或者发表了一篇博文,被广泛传播并收录在书中,是否构成侵权?精彩的短信也有版权吗?”他表示,在发布这些作品时、写作时,需要注明作者吗?否则,如果这些作品被广泛传播,被别人编辑成书,那就更麻烦了。提起版权诉讼。”面对各种新情况,作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影响他们的权利?希望专家能帮我们想办法。”莫言说。(知识产权报记者窦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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