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优化纳税服务分析的通知

深国税办专字[2016]240号各区国税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商贸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增设试点分析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发[2016]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深国税办专字[2016]240号

各区国税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商贸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增设试点分析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发[2016]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理解)。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优化纳税服务分析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税发[2016]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营业税改革新增试点即将进入综合分析阶段,为更好推进试点工作,确保税收各行业的负担不增不减,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专注分析、精准服务”奠定基础。坚持不懈,打赢“分析好”攻坚战。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推进试点分析工作

(一)深入分析试点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税务大数据,全面分析了解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的户籍基本情况和行业趋势;梳理分析纳税人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申请等方面的操作情况。 ;调研分析税务机关在发票供应、发票开具、申报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及存在问题受理、纳税服务、制度保障等方面,为改进税务机关工作、更好服务纳税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试点行业税负详细分析。准确把握行业税负分析基本原则,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跟踪、客观反映四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税负变化。对于税负异常变化的企业和行业,必须从税制特点、政策变化、现行税收征管、企业管理、投资周期等方面综合分析原因。 ,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面临的问题。

(三)深入分析改革试点效果。加强营改增后税收总量和结构变化分析,认真把握四大试点税收变化行业、“3+7”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以翔实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为基础,分析反映改革对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分工、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就业水平的作用。 ,客观评价改革成效。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联合分析小组,共同开展营业税改革效果专项分析,提高分析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优化纳税服务分析的通知

二是积极运用分析结果服务纳税人

(四)优化发票接收服务。鉴于7月份增值税发票需求大幅增加,提前做好预案,确保发票窗口和自助终端的发票种类、数量齐全、充足。通过广告鼎窗、增设自助终端、提供网上预申请、利用二维码技术采集、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简化操作流程等,可以提高发票开具和开票效率,缓解工作压力。税务服务大厅。

(5)延长7月份报税截止日期。鉴于7月月度和季度申报叠加,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7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7月20日。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做好申报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准备、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采取网上报税、预约报税、设立专门窗口、提前预审等有效措施,合理分流分流,确保7月报税期顺利运行。

(六)十二月申报详细填写指引朗读形式。认真梳理总结申报表填写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申报表如何分类填写提供指导,使纳税人准确掌握报告中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详细结构本期因营改增税额分析计算明细。表中各指标的数据口径和逻辑关系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表。

(七)完善电子申报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电子申报系统功能,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着力提升纳税人申报体验。对申报数据进行必要的电子逻辑检查,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不准确、不规范的数据项,减少申报错误,提高申报质量。报关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指导政策培训。充分利用试点分析结果,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针对性、指导性、重复性培训,帮助纳税人增强对增值税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政策,促进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财务核算更加完善等。优化经营方式,更加科学地进行经营决策,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

(九)开展银行间税负比较分析。详细分析同行业纳税人税负差异,积极帮助税负高于同行平均水平的纳税人查找原因,比较税负差异,通过改进管理促进税负合理减轻落实投入品扣除政策。

(十)防止纳税人涉税特德风险。针对分析中发现的纳税人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运用等方面不准确、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主动及时提醒纳税人,积极帮助纠正和解决,防范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

(十一)完善税企沟通机制。通过座谈会、家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行业协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主动解答纳税人的疑问,提高纳税人对业务的满意度税改增值税改革。

(十二)深化服务资源共享。地方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大办税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协调利用对方办税场地开展办税服务工作。加快推出发票办理、纳税申报、凭证开具等六大行业服务,24种表格凭证,无需填表。各级地税局要积极寻求地方政府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业务和技术融合,简化和优化二手房交易税务认证流程,减少纳税人重复录入。信息化,提高处理效率。

(十三)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升级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3.0版)。合作项目由44个增加到51个。完善合作内容,细化实施标准,税务登记信息在联合税务办理国税、地税的服务地点。补充、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优惠税目受理、税务证明等相关服务,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意识。

(十四)加强服务单位监管,保护纳税人权益。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允许纳税人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管,对不提供服务、非法搭售设备软件、乱收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打通12366热线等纳税人投诉渠道,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利用分析结果服务经济发展

(十五)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试点分析,进一步推动营改增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营改增促进税收经济秩序规范化的作用,营造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十六)积极服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挖掘试点分析数据与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深入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经济税源变化,把握经济结构变化特征,积极建言献策为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观点。

四、积极运用分析结果改进税收工作

(十八)精准推动政策调整完善。对于分析中发现的政策问题,要进一步畅通反馈渠道,完善解决机制。对于需要完善和调整的政策,税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上级财税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九)精准落实改进措施在税务管理方面。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新要求,《全国税收征收管理规范》(1.2版)升级实施。根据分析中发现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类。对运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并着力整改;对于属于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的问题,要尽快组织相关制度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同时,建立健全经验交流机制,促进管理互学互助。

(二十)准确加强监督考核。针对分析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导评估,健全应尽快推广。对问题不及时整改、缺点不及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问责。通过严格监管和实践检验,工商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