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办专字[2016]240号
各区国税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商贸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增设试点分析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发[2016]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理解)。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优化纳税服务分析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税发[2016]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营业税改革新增试点即将进入综合分析阶段,为更好推进试点工作,确保税收各行业的负担不增不减,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专注分析、精准服务”奠定基础。坚持不懈,打赢“分析好”攻坚战。通知如下:一是全面推进试点分析工作
(一)深入分析试点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税务大数据,全面分析了解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的户籍基本情况和行业趋势;梳理分析纳税人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申请等方面的操作情况。 ;调研分析税务机关在发票供应、发票开具、申报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及存在问题受理、纳税服务、制度保障等方面,为改进税务机关工作、更好服务纳税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试点行业税负详细分析。准确把握行业税负分析基本原则,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跟踪、客观反映四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税负变化。对于税负异常变化的企业和行业,必须从税制特点、政策变化、现行税收征管、企业管理、投资周期等方面综合分析原因。 ,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面临的问题。
(三)深入分析改革试点效果。加强营改增后税收总量和结构变化分析,认真把握四大试点税收变化行业、“3+7”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以翔实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为基础,分析反映改革对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分工、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就业水平的作用。 ,客观评价改革成效。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联合分析小组,共同开展营业税改革效果专项分析,提高分析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二是积极运用分析结果服务纳税人
(四)优化发票接收服务。鉴于7月份增值税发票需求大幅增加,提前做好预案,确保发票窗口和自助终端的发票种类、数量齐全、充足。通过广告鼎窗、增设自助终端、提供网上预申请、利用二维码技术采集、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简化操作流程等,可以提高发票开具和开票效率,缓解工作压力。税务服务大厅。
(5)延长7月份报税截止日期。鉴于7月月度和季度申报叠加,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7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7月20日。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做好申报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准备、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采取网上报税、预约报税、设立专门窗口、提前预审等有效措施,合理分流分流,确保7月报税期顺利运行。
(六)十二月申报详细填写指引朗读形式。认真梳理总结申报表填写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申报表如何分类填写提供指导,使纳税人准确掌握报告中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详细结构本期因营改增税额分析计算明细。表中各指标的数据口径和逻辑关系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表。
(七)完善电子申报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电子申报系统功能,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着力提升纳税人申报体验。对申报数据进行必要的电子逻辑检查,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不准确、不规范的数据项,减少申报错误,提高申报质量。报关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指导政策培训。充分利用试点分析结果,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针对性、指导性、重复性培训,帮助纳税人增强对增值税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政策,促进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财务核算更加完善等。优化经营方式,更加科学地进行经营决策,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
(九)开展银行间税负比较分析。详细分析同行业纳税人税负差异,积极帮助税负高于同行平均水平的纳税人查找原因,比较税负差异,通过改进管理促进税负合理减轻落实投入品扣除政策。
(十)防止纳税人涉税特德风险。针对分析中发现的纳税人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运用等方面不准确、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主动及时提醒纳税人,积极帮助纠正和解决,防范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
(十一)完善税企沟通机制。通过座谈会、家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行业协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主动解答纳税人的疑问,提高纳税人对业务的满意度税改增值税改革。
(十二)深化服务资源共享。地方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大办税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协调利用对方办税场地开展办税服务工作。加快推出发票办理、纳税申报、凭证开具等六大行业服务,24种表格凭证,无需填表。各级地税局要积极寻求地方政府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业务和技术融合,简化和优化二手房交易税务认证流程,减少纳税人重复录入。信息化,提高处理效率。
(十三)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升级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3.0版)。合作项目由44个增加到51个。完善合作内容,细化实施标准,税务登记信息在联合税务办理国税、地税的服务地点。补充、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优惠税目受理、税务证明等相关服务,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意识。
(十四)加强服务单位监管,保护纳税人权益。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允许纳税人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管,对不提供服务、非法搭售设备软件、乱收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打通12366热线等纳税人投诉渠道,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利用分析结果服务经济发展
(十五)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试点分析,进一步推动营改增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营改增促进税收经济秩序规范化的作用,营造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十六)积极服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挖掘试点分析数据与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深入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经济税源变化,把握经济结构变化特征,积极建言献策为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观点。 (十七)积极服务加强和改善社会治理。充分利用试点分析形成的大数据优势,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涉税信息共享,扩大税务大数据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水平。
四、积极运用分析结果改进税收工作
(十九)精准落实改进措施在税务管理方面。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新要求,《全国税收征收管理规范》(1.2版)升级实施。根据分析中发现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类。对运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并着力整改;对于属于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的问题,要尽快组织相关制度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同时,建立健全经验交流机制,促进管理互学互助。
(二十)准确加强监督考核。针对分析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导评估,健全应尽快推广。对问题不及时整改、缺点不及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问责。通过严格监管和实践检验,工商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