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过后,又到了上班的时间。小编整理了春节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四大税收法规,看看你可能错过的税务信息。新年伊始,你一定要抓紧工作,以免影响公司的纳税申报!
1.取消A类企业发票增开认证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关于取消A类纳税信用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普通纳税人A类抵税额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说明了操作细则和增值税发票填制方法。
公告称,使用升级版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获取销售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将不再可以扫描认证,登录全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查询并选择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
二、降级企业纳税申报时间4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合理降级纳税人纳税申报时间的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按季申报,小微企业按季申报并预缴企业所得税。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为贯彻落实《深化深化改革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创新税收服务机制,推进税收便利化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将公布,合理简化纳税人纳税申报相关事项。
三是明确三项注销审批的后续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三项个人所得税审批后续管理的公告》,明确取消对科技成果推广暂免个人所得税、获得股票期权或股票认购等折扣、补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困难等3个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并核准律师事务所以简化手续、优化服务为目标的征收方式,对于进一步鼓励科研创新、减轻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税收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其附件《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让更多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
调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指标。小型企业研发经费比例由6%调整为5%,大中型企业3%、4%的要求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完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程序、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扩大重点高新技术支持领域。 ” 尹表示,除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外,适当放宽认定条件还包括调整目前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年”改为“不低于10%”;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取消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通过五年以上独家许可获得实际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