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很多人都听过PINKRAY的五环歌。但这两天,他因为这首歌而陷入了麻烦……
小PINKRAY以后可能真的会成为被告……
-让我看看-
原因是这个紫色...
美团广告歌曲《新五环之歌》侵犯了华纳兄弟的《牡丹之歌》。上海众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广告歌曲改编者岳云鹏、电视广告创作者上海赞艺对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后,美团手机上海三快网络高科技有限公司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
来来来,我们先看一下:
大家都知道《牡丹之歌》~电影《红牡丹》80、90年代主题曲,蒋大为演唱呃,2002年就通过唱片发布了, 2011年,岳云鹏在评书《学一首歌》中将这首歌改编成《五环歌》。谁都没想到,它还在天涯社区疯狂传播!
后来,还出演了电影《制作玛索曼》……
之后,岳云鹏的《五环之歌》被改为《新五环之歌》,然后卖给“美团”作为广告歌曲。这件事发生了,他被指控了。
从歌曲角度来说,这次发生的是《五环新歌》和《新歌》中的“你比二环更重要”。 《五环》的“链接”很相似……
要知道《五环之歌》之前已经商业化过,但基本维权方《牡丹之歌》并没有吸引胡佳。因素无非是点。或许《牡丹之歌》阻止了《五环歌》不能被授权用于商业用途,但不应该,或者两国有许可关系。 (这只是猜测……)
是的,
虽然岳云鹏提到“蒋大伟说不会收取版权费”,但在事实上,《牡丹花》的版权并不属于蒋大为;即使蒋大为允许岳云鹏付费,这也不意味着《马索曼制作》这部电影可以收费。
此说法不能证明《五环之歌》是否获得授权,但从积极的角度说明,这不是一家没有版权精神的公司股权转让,否则就没有必要强调授权。 。
小PINKRAY,你很搞笑,但是版权精神需要加强。你改编,再改编,拿来当广告歌,不用付版权费,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