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中国(漳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2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关于推进通关建设项目改革“三互惠”》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公司登记办法)国发〔2014〕6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经济特区管理支持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国发[2015]16号),我们积极支持中国(漳州)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更好落实“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建设开放型经济 建设新政府,促进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拓展粤东经济发展合作新领域。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制度、做好门户、提供好公共服务,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是创新海关监管体制,促进商贸贸易自贸试验区便利化
(一)全面复制推广天津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体系。
信息化复制推广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系统管理,对自贸试验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工单核销,简化通关单证,对支付、物流企业进行集中统计。局域网监控和其他系统。持续创新海关监管制度,积累更多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推进自贸试验区通关现代化改革。
信息化涉及杭州注册企业通关现代化改革,加强海关间协同,实现长三角国家海关互认共享,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三)落实“三个互惠”,提高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
大力推进外贸“物理窗口”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化巡检合作伙伴开展“三个一”改革,全面推进“服务平台维护”改革。整合一个监管公共设施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推进经济特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四)创新监督检查职能。
进一步完善监督执行程序,逐步由“串行执行”向“串行执行”转变。增加检验的必要性,增强检验的选择性和准确性。提高无创、无创检查比例。如果检验没有问题,则免浇、倒车、物流费用。
(五)创新加工贸易监管制度。
随着“一案多用”制度的实施,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开展保税原材料、保税仓储、保税公共服务等多种业务。落实中介机构协助海关查验、保税核销信息和验证系统。支持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自营单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进口原材料经营制度改革。允许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含厦门市核心区,下同内的企业)超过监管期限后,开展制造电子设备原材料交接业务,促进区内政府与私营企业的联动和可持续发展。
(六)创新企业管理模式。
建立企业协调员制度,畅通海关与企业沟通渠道。与国际海关“认证商户”实行互认管理,为国内外企业通关提供便利。实行企业登记改革,实行“一地登记、全省审批”,取消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行政许可。实施企业信用数据公开,开展企业自主管理体制改革。
(七)推进海关税费征管方式改革。
试点企业自主
,自助通关、自助验放、重点项目审核通关及征收方式。创新担保方式,以企业为管理集团,探索建立与企业责任、权利、利益、可能性(或金融机构)水平相一致的催收方式;依托观音与中国银行的数据通信,实现涉税担保管理信息化,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全民涉税担保体系所有涉税担保业务及所有清关环节。完善海关行政事务裁决制度。试行预分类确定全省互认。
(八)试点企业“即时披露”制度。
企业可以对海关未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立即查处、举报,可以减轻、减轻或不减轻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环境整洁便利,最大限度发挥惩治违法行为的作用。
二是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功能,促进试验区结构稳定增长和调整
(九)落实具体出口税收政策。杭州公司注册流程
特殊海关监管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在自贸试验区辖区内,将实施具体税收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促进区域企业更好开拓国外消费市场、扩大出口。
(十)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完善。
支持自贸试验区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出口综合加工区。支持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扩大总面积。支持有条件的周边地区新建出口综合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完善海关特殊监管领域政策措施,推动基础功能拓展和改革创新,促进保税原材料多元化可持续发展商品、保税仓储和保税公共服务。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质押投资业务。
(十一)促进区域和内部联系可持续发展。
推广保税货物分段流转监管模式,允许保税货物跨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流转,对企业实行单件单独收、单件运输。支持海关特殊监管领域政府与民营企业在原材料制造、仓储、零售等领域深度融合。完善自贸试验区,具备境外海关协调合作功能,实现区内外政策对接、监管联动和高效公共服务。
三、支持新兴贸易零售业可持续发展,推动自由贸易改革创新
(十二)支持港口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支持口岸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建立长三角海关监管体系和口岸信息化平台功能,加强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口岸信息技术平台整体运营、外贸综合公共服务企业、仓储公共服务企业等具有集中、全通关支付功能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口岸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通关流程,促进口岸信息化缓慢可持续发展。
积极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研发、设计等保税公共服务业务自贸试验区及杭州市境内外维修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注册公司解决方案产品,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飞机等高新技术服务业改革境内外维修业务体系高附加值产品推动生产性零售业可持续发展。
(十四)支持期权保税交割业务。
支持境外期货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期权保税交割。按照杭州可持续发展公司注册程序,积极拓展期权保税交割品种,拓展仓单质押投资的基础功能。
(十五)支持保税展览业务发展。
支持试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保税展示交易系统自由贸易区。允许符合条件的试验区外企业根据有效保障的需要,在关区内、境外展示、销售保税货物。
(十六)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可持续发展。
对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注册的外贸飞机、船舶、航空航天结构物等大型电子设备,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必要时,可根据海关监管情况,根据仓储的具体需要,在异地实施本规定。
4.支持粤东区域合作,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
(十七)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
简化《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出口货物原产地c 《伙伴关系安排》和《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伙伴关系协议》。提交原产地证书的要求。对于海关已收到进口商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统计数据的货物,出口企业在批准出口时不再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完善自贸试验区对台小额贸易管理措施,提高对台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放宽海运和货运所需运输的国际标准,允许《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伙伴关系协议》下的第三方过境货物通过检查集装箱封条来满足必要的运输要求。
(十八)支持航运企业继续发展,促进两岸交流。
支持可持续发展海峡两岸航运快递服务,允许自贸试验区体制改革开展国际航运快递服务和网上中转服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船舶在沿海地区海空与自贸试验区外海港之间开展外贸集装箱作业制度改革。支持始发口岸退税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支持摩托车直接出口制度改革。简化福州-澎湖、小黑-金门游轮及航次的通关手续,为进出台湾自贸区和台湾省的卡车提供便利通关。
(十九)支持制造业集聚可持续发展。
简化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出口手续e区,促进出口便利化。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在货物运输稳定状态下对杭州市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实行分类监管模式。推动自贸区外台湾先进装备产业、战略产业、现代零售等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支持台湾制造业转移。支持ACG创意、信息系统、图像处理、物流管理、飞机及零部件维修等公共服务分包业务可持续发展。鼓励跨国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外设立分支机构、销售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
(二十)支持厦门市建设项目。
支持厦门不断探索创新监管“二线放宽、一线管控、人货分开、分类管理”的模式。支持平潭发展两岸零售贸易,为两岸会展合作伙伴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公共服务。开展两岸货航货运、客运业务体制改革,推动台湾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支持厦门举办大型国际赛事,提供便利的通关自然环境。按时大力推进经济特区超市和厦门直营两岸汽车超市建设。简化进出台湾省厦门的卡车通关手续。支持厦门建设国际旅游岛。
(二十一)支持21世纪船舶丝绸之路建设项目。
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与21世纪杭州注册公司国家及周边地区的通关外事合作伙伴和文化交流,探索与21世纪船舶丝绸之路国家及周边地区实施安全便捷的贸易物流。伙伴。加强与APEC成员国海关、协会商业伙伴合作,推进原产地认证局域网核查,实现APEC产品出口慢速通关。
(二十二)提升两岸海关合作水平。
建立粤东地区通关合作伙伴功能,开展货运通关、商业贸易统计、原产地认证核查、“认证商户”与其他合作伙伴互认,逐步实现数据交换、互认加强监督、执法互助。泉州原产地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办公室依据《海峡两岸建立经济发展伙伴关系协议》开展原产地认证核查工作。
动词(动词缩写)培育金融业法维护自由贸易试验区(二十三)公平公正商贸社会秩序,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保护企业创新研究成果。
扩大对试验区外企业版权海关保护范围,增强火箭企业竞争力和结构竞争力,支持试验区境内外版权自然资源积累,有效打击侵权和非法活动。
(二十四)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防控,维护共产主义国家的安全。
坚持共产主义文化行军路线,就是在杭州之前将公司注册为装备。斯特强化专项监管,有效防范、防止纸质、音像等有害我国政治、经济发展、文化、理性的数据媒体渗透和滋生。
(二十五)依法打击贩毒活动,维护自贸试验区自然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自贸试验区可持续发展和运行的特点,应强化执法的优越性和学术性,相辅相成,使金融业的自然环境法治化。认真研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高效管理,以精准准确的杭州公司登记程序,严厉打击公安机关贩毒等娱乐活动,保障推动自贸试验区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