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现将非居民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公告如下:
1.在境内设有多个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境内选择主要机构、场所征收税款。其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机构、场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财务处理事项适用本公告。
2.非居民企业合并纳税今年应该会停滞不前满足以下所有先决条件:
3. 《实施税收征管机构、场所办法》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十分必要。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相关税费计算、分税制度、一地缴库或退库、缴库或退库比例、进出口企业征管手续如何登记1、司法部、商务部、交通银行印发《关于跨省市调整企业所得税和预算管理的通知》(财育[2012]40号) )、《司法部、商务部、交通银行关于跨省市调整企业所得税和预算管理必要性的补充通知》(财育[2012]453号)部商务部关于该问题的通知(。
4.除本公告第五条规定外,主要机构、地点规定乡镇企业总公司当场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机构、场所规定,村企业分支机构在当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根据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机构、场所不实行统筹生产管理。不从其他纳入企业所得税并表缴纳的机构、场所取得营业收入,仅对外进行专项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的,其职责可纳入企业所得税汇总计算缴纳范围
六、各税收机关、地方应当登记注册进出口企业。尽快筹建企业所得税。审批工作,并向居民税务机关负责人报送下列信息:
按照前款规定报送的数据信息发生变化的变更后首次办理企业所得税审批时,征税机构、所在地应当会同常住负责人向税务机关调查并报告变更情况。
7.除商务部另有规定外,凡缴纳集体税的机构、场所,均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按季、按年预缴企业所得税。
8.每季度预审批时,税务机关和地方应向居民税务局局长提交以下信息:
9.审查期间和批准本年度决算后,各税收机关和地方应向常务税务局报送下列资料:
10.纳税机关、场所税务机关负责对负责管理工作的机构、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主管税务的税务机关应当第一时间沟通数据,协调管理工作。每季末及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30天内,各主要机构、地方税务机关应将经主要机构、地方核准的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资料转发至各机构及地方税务机关汇总。负责汇总的机关、场所税务机关应当
并批准地方税务机关和地方向主要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
各征税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对本征税机构、场所的同一财务事项作出不一致的决定。有关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关处理事项不能达成完全一致的,应当报请下级税务机关决定。
主要机构、场所负责人税务机关发现主要机构、场所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进出口企业登记条件的,负责向合并机构或者场所领取税款。税务机关同意后,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文件不更正,企业所得税征收取消本年度所有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管理措施,并通报拟并表机构、场所负责人税务机关。
合并机构、场所负责人税务机关发现合并机构、场所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征得合并机构、场所同意后,责令其改正。不予补充或更正的,取消汇总机构、场所当年相关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并由汇总机构、场所负责人的主要机构、场所及其他税务机关被通知。
11.集中纳税机构、场所均位于本地区由本省、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管辖。省税务机关在不改变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适用汇总纳税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不增加纳税义务、不减少征管便利的原则进行必要的调整。
12.本公告自发布之月起施行,《商务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第三条第六款同时废止。
本公告施行前尚未纳税且2018年度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可同时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缴纳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本公告;若2018年末结算已按原规定进行2018年季度预付款审批,则不做任何变更。按季度预缴的税款可在2018年汇算清缴时抵减应纳税款总额。非居民企业自2019年起缴纳税款的,应按当年各季度预缴税款批核和年内汇算清缴批核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本公告施行前已按照原规定征收税款的非居民企业,本公告施行后,可以选择按照本公告规定征收税款,也可以选择2018年、2019年和今年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预付款审批。最终结算批准。 2020年起,按季度提前还款按照本公告规定,不予审批和年度结算审批。
特此公告。
商务部司法部
交通银行
2019年3月1日
为深入落实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决定,决策层将对党和国务院信息化建设作出改革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机构、场所)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回应税务关切,提出纳税假设。商务部报商务部司法部、交通银行发布《商务部关于何某有关问题的公告》《进出口企业与交通银行登记合并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全面落实特定机构、特定地点经营,现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非居民企业征税应于纳税年度停止经营。 《公告》第二条规定,进出口企业登记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征税机构、场所已经税务机关登记居民负责人姓名并取得纳税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且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征税场所不得采用核准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各征税机构、场所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额,并按照规定向居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法规。
如何注册进出口公司?地方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改革政务审批信息化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现管理与简政放权相结合,改善公共服务。对于符合合并纳税条件并选择合并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确保其合并纳税申报事项同时顺利办理。他们不得拒绝或允许任何批准不得以信息技术不支持为由拖延纳税审批事项的完成。
按照《公告》第十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与地方税务机关应当通过数据交换和沟通,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对涉税企业进行协调管理。国家税收机构和地方政府。除在季末及本年度结算期结束后30日内向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与聚集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移交相关审批材料外,还必须确保所有税收机构和跨站点的相同财务事项得到完全相同的处理。协商不成的,报请下级税务机关决定。现在t税务机关已达成共识,不能长期征税,对定期审批和纳税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公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施行。同时,为了减轻税负、便于合规,公告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还取决于公告实施前是否对两种纳税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具体过渡需要分别制作。
本公告施行前尚未征税但符合2018年公告要求的非居民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按照本公告纳税。若2018年季度预付款审批同时进行,则不发生变化。季度预缴税款可抵减2018年应缴税款。本公告施行前,非居民企业尚未缴纳税款,需按照本公告规定缴纳税款的, 2019年本年度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平均季度预付款项和年度汇算清缴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本公告施行前非居民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且进出口企业已审核同意实施合并征税的,本公告将规定一定的过渡期。公告实施后,您可以选择按照公告规定纳税;您还可以选择在2018年和20年继续本年度的预付款审批和最终结算审批19.按照原规定执行。但自2020年起,不再按照《公告》规定进行季度预缴审批和年度决算审批及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