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记账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代理记账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记账凭证;
(2)按照国家财务、税务法规及甲方财务制度,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协助甲方办理税务申报、审计等相关事宜;
(5)提供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业务发展需要,可提前终止协议,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费用及支付
1.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用:
(1)每月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首月5日前支付上季度费用;
(3)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2. 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等额外服务费用;
(2)甲方因税务问题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费用;
(3)其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
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数据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双方承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数据等。
五、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质量完成代理记账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文仅为示例,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