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公司如何更名?
如果深圳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不包括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或主要股东的变更,则只需出示以下确认信息:
公司注销前的以下服务如果提交复印件且未做标记,一般应提交原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深圳公司印章并签字,并与原件完全一致。除提交相关机构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原件。
(1)董事长签署的《深圳公司变更申请报告》(收到后,深圳公司回执将加盖公司印章);
(二)公司(深圳公司)申请同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深圳公司收到并盖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三)信用深圳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内容包括:决定事项、修改深圳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由公司主要股东(联合体法人主要股东)盖章或签字;
(四)法规、政务法规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变更名称。法规。经机关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
(五)《深圳公司章程法》;信用深圳公司须由公司大股东(财团法人大股东)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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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兼任并办妥全部变更手续后,领取时领取新许可证的,应当将原许可证所需的全套通知书和相关原材料以及原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交回行政机关。一般城市没有配套的IC卡,IC卡只有在《机关性质》下发行)才能领取新的深圳公司执照。
2.如果深圳公司更名了,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深圳公司更名了,那么深圳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需要修改?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来防范这种可能性呢?
《劳动财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名称、董事长、监事或者投资者等发生变更,不妨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这个要求,你深圳公司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注销前新深圳公司缴纳了医疗保险,而劳动合同仍然是老深圳公司的当事人,那么被“卡住”的单位办理医疗保险手续时当地医疗保险不会结算;建议了解一下周边地区医保单位的具体做法。如果出现“卡壳”情况,应尽快更换或变更员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