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注册程序
1.注册商标预审申请表;
2.授权书;
3.外商投资中小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项目申请白皮书(附摘要参考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中介机构签署);
5.中小企业公司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中介机构签署);
6.董事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核心成员聘任书(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核心成员有效合法的证明或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委任书(如无董事会,请附有效、合法的证明或复印件)f)代表证书复印件);
9.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外国投资者是第三方,请提供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省外商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0.投资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 如有意见,请提前携带融资方案、场地或农用地使用证、委托书、注销公司账簿申请表报环保局审批。但该批准不能取代新公司获得许可证后必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调查报告》。 》(专为风险评估而设计新公司的评论);
12.中小企业场地实施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出租人的产权证明、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销公司账簿);
13.与公司预许可相关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