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月我将代增值税发票预缴税款,并开具一月退税金发票。流程如何填写?这个税需要单独退吗?
杰瑞财务:预缴税款按照公司注销清算方案《本期预缴税款》填报当期纳税申报表。退税、开具金发票的,可以将已预缴的税款抵减当期应纳税款,也可以申请退税。
问:红字发票正确开具后,一月份可以作废吗?一个月结束后我应该做什么?
捷瑞财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该明确规定无效的前提条件是符合以下条件:
(1)收到ret后一周开出的发票和扣除额不得超过卖方投票日的一月;
(2)卖家未抄税、未记账的;
(3)采购人未经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税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字符与电话号码认证不一致”的。
开具发票后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在投票日取消清算计划但不符合取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的明确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4年第73号
问:对方已认证并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某些因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我需要收回原来的蓝色发票吗?
捷瑞财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关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的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必须经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认证的专用发票作为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给卖方。”
因此,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贷方不得退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