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报道:根据税总发[2019]64号文。
为增加企业经营生产成本,改善企业税收和金融业自然环境在2019年4月1日实施的税收完善政策基础上,今天发布了一些通知,最大限度地推动大地取消和完善并行程序。
具体如下: -
(1)新设企业时,不涉及税务审批和税务登记。您可能需要去税务机关清除销售税。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出具清算证明并予以注销。
(2)公司新成立时,已涉及税务审批、税务登记,但公司尚未收到文件,无欠税(或罚款、滞纳金)。可能需要立即去税务局办理液体日期和取消。如果资料齐全,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出具清算证明。冲销。如果部分材料缺失,纳税企业董事可以填写申请表并做出承诺,或者在公司注销材料齐全后,税务局可以出具清算证明并注销公司。
(三)如需持相关法院文件向税务局申请注销清算的,税务局应立即出具清算文件并撤销清算。
(一)企业处于异常稳定状态的,必须消除企业的异常情况后方可注销。但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局可以出具《批量零申报确认书》,由纳税企业收据签字确认,这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的注销程序。程序。
A.运营管理公司的注销处于异常稳定的状态。在此期间,企业税率、消费税、城建税等相关申报全部为零;
B.经营管理异常稳定期间,企业个人所得税(月报、季报)申报为零,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2)无需填写“ 《终止扣除协议申请表》。注销完成后,扣除协议将被系统终止;
已完成实名认证的联合体法人,无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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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证/购买PU的文件、凭证;
(2)消费市场监管决定书或者撤销许可证决定书副本;
< p>(3) 股东大会注销决议监事会会议或撤销决议;(四)、项目竣工、产品停产、验收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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