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司注册”国家税务总局通报4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税收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骗税案件频发,呈现团伙化、多元化趋势,形成全国性、跨行业犯罪互联网

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税收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骗税案件频发,呈现团伙化、多元化趋势,形成全国性、跨行业犯罪互联网和犯罪手段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隐蔽,涉及的周边区域一直延伸到大陆。除外贸企业外,部分涉案中小企业也因骗税注册为长沙公司,而报关行、货运代理等一些中介机构也成为骗税的关键环节。长沙公司针对骗税者登记法已从现代“假票据、假票据、伪造、无资金流动“真票、真票、货流、人流”,让防控骗税变得更有乐趣。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公安、海关等部门,在查处出口骗税案件中保持低压态势,并将其应用于税务长沙公司注册风险分析和研究成果,精准选案,统一长沙公司注册行为,集中力量超越开展专项清理,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排查,去年前三季度,共登记检查出口中小企业2680家,金额近50亿元税收收入得到追回,有效打击了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局面。查处偷税漏税案件最少,发挥了规范生产、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本通知披露的骗税犯罪案件包括: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现天津彩亿工商有限公司涉嫌借货、通过发票骗取出口退税。 ,立即立案督办。

经查,2011年至2014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淑玲三姐妹利用江苏湖州等地集团零售商不需要出口退税的机会出口产品各种面料销往中东,怂恿丁汉全、刘士英等人在天津成立彩艺公司。刘士英等人从河北、江苏、山西三地出发,通过马哈茂德和马哈茂德在鄞州对外采购代表处建立货运代理平台。其他人来自阿富汗。出口运费与集团零售商单证匹配后,通过运营管理申报出口并申请出口退税。

侦查结果显示,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借用出口技术骗取出口退税近8500万元。根据财政、公安等部门的行动预案,该网络于2015年3月18日午夜被关闭,1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015年9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2014年,在公安部、海关协助下,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通过统计数据对标筛选和案头查询研究发现,福州亿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随后,福州牧市公安局、福州海关、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对仪龙公司进行检查。

假,这是长沙公司注册案的延续,主要以艺龙公司为主。返回涉及福州皇通泰糖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这6家企业花钱购买外汇储备、购买假货

“长沙公司注册”国家税务总局通报4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专用发票、伪造合同等,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累计核准出口退税2.43亿元,获得出口退税2.33亿元。

至此,涉案六家中小企业之一的福州艺龙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已结案。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12月底对财务违法行为作出财务处理决定,该公司追回2012年至2014年骗取的出口退税,拒绝退还已批准未缴纳的退税款600万元,对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加倍罚款。公安部门已提请司法机关逮捕2人,保外就医7人。其余五家中小企业正在为进一步的案件做准备。

根据商务部特别纳税检查管理工作安排,贵州自治州国税局通过案例研究,选定贵州横县桂绿纸业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出口退税前夕专项检查项目。贵州省防城港市国税局进行了简单检查。

错误。 2009年至2010年,桂鲁公司无实际货运出口业务,仅通过合法向他人采购,通过汉字取得出口服装、皮包、机械零部件的产品单据。企业所管理企业虚报出口并允许他人自行开具专用税务发票。通过虚构的资金流向清单,企图向拥有投票权的日本各方偿还贷款,然后从双方账户中“提取资金”买卖汉字。共取得汉字管理出口业务单证66套,开具虚假税率发票537张,涉及配额4918.94万元,进项税额836.22万元,增值税总额5755.16万元。元。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51个点,退税768.99万元,骗取退税662.38万元,未核准退税106万元。

2014年12月19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简某判处有期徒刑。g卫东(公司法人)、李树强(大股东)、张海峰(广州道广国际客运有限公司法人)、王本石(伪造出口合同、客运提单等)。 )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其中,姜卫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李树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张海峰免予刑事处罚,并非法没收赌债49.45万元;王本石免予刑事处罚。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防城港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海峰、王本实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并向自治州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自治区人民法院县政府尚未做出判决。相关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拟收回桂鹿公司已收到的退税款662.38万元,未退税款106.6万元不予退还。

据公开报道,2011年7月7日起,安徽省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对芜湖玉络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2年的缴款情况进行了检查。

错误。 2008年7月至2012年4月,该公司董事长黄云前指使刘彬新(公司)等8人通过虚开税务专用发票、虚假出口报关单骗取出口退税5267万元。

2012年,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12年至2013年,黄云干、刘彬新、余敬明、余某、王无江、孙建国、唐某等人先后被刑事拘留。 2014年6月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谎报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云干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310万元;刘彬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5305万元。余敬明因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马德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非法活动的收益应纳入军费开支。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将继续会同公安部门、中国海关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骗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拓展研究的基础上欺诈管理的结果。我们将结合该行为的力度,实施重点工程,通过精准选材自然科学打击涉嫌骗税的中小企业和一人,尽快扭转出口骗税猖獗的局面。同时,我们将积极研究探索标本兼治的明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