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制度》代理记账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 ?

[/s2/]代理记账制度:[/h/]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 代理会计业务标准 一、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1、尽职尽责。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s2/]代理记账制度:[/h/]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

代理会计业务标准 一、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1、尽职尽责。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师做诚实人,说真话,做诚实事,谨慎执业,信誉第一,不被利益诱惑,不搞欺诈,不……展开全部

代理记账制度:代理财务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7号) 第一条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委托人委托代理...展开全部< p>[/s2/]代理记账制度:[/h/]代理记账制度-索取代理记账公司制度内部管理规定!谢艾文知识分子

保守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某市某财务公司 岗位责任制 1、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规定 2、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3、会计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人员固定,岗位固定,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展开全部

[/s2/]代理记账制度:[/h/]财务公司的代理记账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为了匹配您的公司,视供应情况而定。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标准。遵守会计法

其他解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机构管理,规范会计业务,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第二条 委托人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代理记账机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期限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第三条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代理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代理会计许可证。财政部。具体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第四条 设立代理会计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三人以上; (二)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金符合条件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构协议或者章程; (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明,代理会计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三)代理会计业务负责人及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办公楼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s 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组织名称相关材料。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七条 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批准文件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管理。依法主动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第八条 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会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代理记账许可证置于办公场所的显着位置。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立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会计人员或者会计人员应当委托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可以委托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四)客户委托的其他会计服务。第十三条 委托人委托会计机构记账的,双方应当协商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合同的具体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对会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交接及签字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和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项。第十四条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于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写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 (二)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缴工作。付款和保管; (三)及时向会计机构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4)会计机构退回的原始凭证如需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应当及时更正、补充。第十五条 代理会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会计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在业务过程中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应当保守已知的商业秘密; (三)委托人表明其会计处理不当、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应当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相关会计原则问题进行说明。第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对外提供。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会计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簿记机构对其全职和兼职员工的业务活动负责。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机构及其会计业务实施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表(附表);……

[/ s2 /]代理记账制度:什么是管理代理记账方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一、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服务机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县级(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必须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具体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 2、设立代理会计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三名以上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2、代理会计部负责人须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③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①机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业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会计业务负责人及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④办公地址、办公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 ⑤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系统; 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相关材料。四、会计机构应当将会计机构许可证书置于办公场所的显着位置。 5、可以委托会计机构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资料,收集原始凭证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 ②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③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④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服务(如企业年检等)。 6、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委托合同还应当明确以下内容:①委托人和受托人对会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二)会计数据传输及签名程序; ③ 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提供 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保管要求及相应职责。 ⑤委托人和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项。七、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发生在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写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 (二)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付工作。一个d 保管; ③及时向会计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会计机构退回的原始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补充、补充的,应当及时补充、补充。八、代理会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会计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保守履行商业秘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委托人表明其会计处理不当、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应当予以纠正。被驱逐; (四)说明委托人提出的相关会计处理原则。九、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委托人及其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对外提供。代理记账机构。十、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合同规定范围内会计机构的行为负责。会计代理机构对其专职人员和兼职会计师的业务活动负责。十一、会计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①会计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③全职、兼职人员身份证明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十二、代理记账机构以欺骗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个月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取消代理记账资格。十三、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批准证书或者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依法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者撤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会计机构必须依法行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代理会计机构及其从事代理会计业务的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违反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与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

[/s2/]代理记账系统:如何管理代理记账系统? [/s2/]

1-各岗位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

2-每日工作总结及工作完成进度制度;

3-行政管​​理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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