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云南省国税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税改增值税》发布:截至2016年底,全省试点纳税人达46.52万人,总体减税34.91亿元,减税覆盖率达98.65%。
2016年5月,云南省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云南省委党组书记、厅长张树学国税局表示,去年5月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倒推工期、打挂图,狠狠攻克征税准备难、纳税人适应难等“硬骨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打赢了“写好发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四大攻坚战。截至2016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6.52万户,全年征收“营改增”增值税收入228.86亿元,其中四大产业154.05亿元,“3+7”产业74.81亿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34.91亿元,减税覆盖率达98.65%。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改革和税收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张树学表示,全省国税系统将认真总结、系统分析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的综合情况,继续做好政策效果和税负分析,加强针对性指导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减。实现不增税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和业务的宣传解说,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好政策。
此外,张树学介绍,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是缩短办税时间、简化涉税信息报送、着力解决纳税人“堵”“点”“难”,积极打造云南国税便捷办税新品牌。
据悉,2016年,云南省国税系统共征收税收1710.4亿元(不含海关征收),增加62.1亿元,同比增长3.8%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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