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积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_税务动态_快乐投资

7月15日,省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学智国家税务总局主持召开京津冀税务工作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京津冀地区税务工作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康,总会计师范健出席会议。

7月15日,省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学智国家税务总局主持召开京津冀税务工作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京津冀地区税务工作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康,总会计师范健出席会议。
会议汇报中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战略。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召开座谈会,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汇报。鄂北。打赢、扎实推进,努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内容。
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务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谢学智任组长,总经济师王康、总会计师范健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局以及京津冀三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会员单位,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班子成员。
会议审议了《税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京津冀协同发展》(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政策,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税收政策、征管办法、纳税服务、信息共享、争议解决等河北省协调发展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河北省确定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开展专题研究,总结会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询问实施情况、主要经验、重点问题和应对意见。
领导小组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会议制度,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及相关重大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税收工作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审议涉税事项等重大事项、重要议题,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各地区促进京津协同发展的税收政策、规划和措施与河北省就协调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会议重点讨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四个问题:一是税收政策问题,即京津冀税收政策协调问题g-津冀地区,统一实施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三地互认的政策管理体系,协调税收政策措施;二是税收便利化问题,从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跨区域迁移变更登记、出境营业税管理流程,探索三地涉税非行政审批事项。三是信息共享交换问题。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定期交换涉税信息,加强非正规户管理,建立三地跨区域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利用共享信息共同执法,强化税务风险管理。四是涉税企业协调机制问题。斯普特斯。针对京津冀地区税收管辖权、税收政策执行标准、税收执法标准等差异问题,建立协调解决机制。责任司局已初步明确,需要不断研究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收入计划会计司、征管技术司、税务服务司、税务科学研究所等负责人北京、天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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