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又一家企业获得总部公司现金及人才租金补贴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请指引》(深前海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请指引》(深前海[2016]170号)规定,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及租金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现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支持资金支持企业3家,支持金额438.5万元;
2、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支持资金2017年总部企业人才租金扶持资金支持企业2家,扶持金额为6万元;
以上资金均由齐方安排安海产业发展基金。
3、请各企业到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资金使用须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和合同要求精心组织。不允许实施和未经授权的更改。
特此通知您。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资金使用计划
​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租赁支持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租赁支持资金使用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编号 公司名称 支持金额 1 华夏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0.032 深圳市天翔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4.613 宏图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 113.85 合计 438.50
附件2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租金扶持资金使用方案
编号 公司名称 支持金额 1 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 2.402 深圳市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0 合计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