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丧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书的申请。
二、申请渠道和程序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详细提交方式请参见中国商标网“在线申请”栏目。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bj.cnipa.gov.cn/wssq
(二)申请人可以到以下地点提出申请:
1.直接前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准备申请文件→向商标注册机构提交申请文件受理窗口→打码窗口打码→缴费窗口缴纳申请费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热线:010-63218500 邮政编码:100055
2.直接前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室。
3.直接去北京以外的商标局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2室vince 14号楼一楼 邮政编码:510014 咨询热线:020-83772305
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号楼一楼上海 邮政编码:200235 咨询热线:021-23521800-0
重庆市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堆山立交科技金融大厦5号楼 邮编:400023 咨询热线: 023-65854191、65854187
济南市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南厅邮编:250000咨询电话:0531-89700542
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32层邮政编码:450046咨询热线:0371-88905323
4.直接前往开展相关受理服务的商标受理窗口。
相关受理窗口是否开展相应受理业务,请联系相应商标受理窗口咨询。
各商标受理窗口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参见中华商标网首页“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或《国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及本地商标受理情况汇总》 “商标申请”和“申请指南”栏目中的“窗口”。表格”,网址:http://sbj.cnipa.gov.cn/gzdt/201811/t20181107_276856.html
(三)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注册商标局的注册信息均在“代理机构”栏目中公布。
3.申请材料
(一)需提交的文件
1、每次申请均颁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须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书。更换变更/转让/更新证书;
2、直接申请的,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名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授权书。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表应打印或打印。
2、申请人姓名及加盖印章(签名)的印章(签名)应与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姓名后应填写证明文件编号。
3.申请人的地址应当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命名。申请人应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地址。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没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添加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可以填写邮寄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在“机构印章/代理人签名”栏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印章。
5.对于需要补发证书的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的证书类型。如果重新签发变更证书,则登记人的名称或地址为补发证书变更前后应具体说明。如果注册人的姓名和地址同时发生变化,则必须注明;补发转让证明的,应当特别注明补发的转让证明。受让人及受让人的姓名;补发续展证书的,应当注明申请补发的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申请人未注明的,商标局将补发上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6.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表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应当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一致。
7.补发一张证书需提交一份申请。如果注册商标需要重新核发,应注意以下事项:证书同时变更、转让、续展的,不得提出变更/转让/续展补发证书的申请。
八、申请补发共有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必须由代理人提出申请。
9.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印章(签名)”。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应在此签名。印章或签名必须完整、清晰。
四.费用支付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类商标证明书出具费用为50元,电子申请费用为45元。具体收费标准见:http://sbj.cnipa.gov.cn/sbsq/sfbz/。
5、查阅、接收商标文件
(1)如提交电子申请,请登录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去检查。
(二)直接办理纸质申请的,商标局将邮寄相应的商标文件。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文件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六.注释
1.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说明。
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联系方式须清晰、准确填写,以便于联系。
以上内容于2019年11月修订,今后如有变更,或处理过程中与接待人员要求不一致的,以接待人员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