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节不收礼物,只收褪黑素礼物。”相信大家对这句褪黑素的广告语并不陌生。脑白金自1997年推出以来,已经畅销了十、二十年。脑白金所属的上海金伙伴公司旗下的另一个金伙伴品牌在国内也颇具知名度。
中华商标网数据显示,自1994年起,上海金伙伴公司申请注册了“脑白金”、“金伙伴”、“脑金”系列商标。
经过不断完善,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申请注册商标368件。
然而,近日,上海金伙伴公司注册“Old Platinum”商标时遇到困难。
是“Lao Pla”吗?tinum”商标被驳回?
上海金伙伴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申请注册第19335044号“老挝白金”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五类“医疗器械”营养饮料、医用“营养素、矿物质补充剂、婴儿奶粉”等产品。
由于申请商标与第1974438号“白金合伙人”商标和第10682126号“白金”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近似商标, ),该商标被商标局禁用。驳回。
中华商标网数据显示,引证商标于2001年10月16日申请注册,2002年12月7日获准注册,并获准使用第5类“净化器、片剂、人类药品”等产品。
引证商标2号申请注册于2012年3月27日,并于2015年9月28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获准注册。批准用于第5类“婴儿配方乳粉、婴幼儿乳粉”等商品。
商标被驳回后,上海金伙伴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复审申请。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用营养饮料;婴幼儿奶粉”等产品与原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用营养饮料;婴幼儿奶粉”等产品不符。 “人类药物;婴儿”指定用于引证商标一和二。 “奶粉”等产品是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申请商标为“老挝铂金”,与引证商标1号、2号文字构成近似。位置、呼叫等,形成类似的标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指定使用在上述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构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上海金伙伴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已被使用与其建立唯一对应关系,从而与引证商标1、2相区别。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了在被评审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可见,复试的结果依然不理想。如果上海金伙伴公司有志于赢得“脑白金”商标,也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检索发现,除“老挝铂金”商标外,上海金伙伴公司还申请注册了“瑙铂金”、“瑙黑金”等商标,涵盖多个类别,其中部分商标属于“劳白金”商标。已成功注册。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疑惑?上海金伙伴公司为何要注册“X白金”和“脑黑金”商标?这不是“山寨”自己的商标吗?
p>
其实,认真的企业申请注册涉嫌“山寨”商标并不是开玩笑,但事实上它们是防御性商标。所谓防御性商标,是指企业以注册商标覆盖更多商品或服务,或将与自己商标声音、图案相似的商标注册为联合商标。
注册防御性商标是全面保护贸易的重要举措备注。不仅可以防止不法商家“坐拥名牌”,抢注商标,还可以防止企业成为驰名商标。当跨类别保护时,它成为一种非常实用的商标保护措施。 (案件材料来源:商标评审网原件,图片来自中华商标网及互联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