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地址变更”纳税企业两次注销税务登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某中小企业涉嫌收假发票,变成简单税务检查。检查期尚未结束,中小企业却已顺利注销税务登记,却陷入追回数百万元欠税的困境……问题出在哪里?专项调查的结果解开了这个谜团。 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揭发中小企业欠税注

某中小企业涉嫌收假发票,变成简单税务检查。检查期尚未结束,中小企业却已顺利注销税务登记,却陷入追回数百万元欠税的困境……问题出在哪里?专项调查的结果解开了这个谜团。

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揭发中小企业欠税注销暴力

致B市国税局税务公共服务科工作人员,H省,只要是今天,如果你也从事税务登记相关业务,就不会有先捶胸顿足,然后很仔细地查询各种相关数据的心态。从你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从你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他们在这方面犯了一个大错误。

几天后,监察部B市国税局接到下级局通知:对C商贸信用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违法注销税务登记暴力事件立案调查。因此,一个拖延已久的税务案件被重新放在 GUI 上。

2016年10月,H省国税局在特别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个疑难问题:2013年4月,根据国外公安及配合侦查口述信息依据国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函件,B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机构对涉嫌虚开税率专用发票的C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变更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公司明显存在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涉税金额102.03万元。2013年9月11日,B市国税局稽查机构根据新收到的协助函对C公司再次进行备案检查,并于2014年3月确认该公司虚报进项税额抵扣额。 508.8万元。但截至2014年9月底,C公司仅补缴税款102.03万元,剩余税款400万余元尚未入库。

这是现在吗?面对执法检查组的询问,B市国家税务局检查员解释道:“这是因为C公司在审计月份内违法注销了税务登记。”

这个回答让执法检查人员大吃一惊。执法检查组。他们知道,按照明确规定,凡是准备接受检查且涉嫌税收违法的税款是不能取消的。 C公司为何需要注销税务登记?

之后获悉情况后,H省国税局稽查机构提请B市国税局监察部门对C公司暴力注销税务登记事件进行调查。

专项调查结果发现,该员工两次失职

经核查C公司地址变更部门复核及注销税务登记资料后,发现该员工存在两次失职行为。税务征管系统中,监管人员发现C公司有多张涉嫌虚开抵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审计系统审核状态稳定,税务登记注销状态稳定。

更奇怪的是,该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注销了税务登记,2014年9月5日重新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于2014年9月24日再次注销了税务登记。

基于评论审计局于2013年4月5日和2013年9月11日对C公司进行了两次备案检查。在这两次检查中,我局向税务公共服务科发出了涉税协助函。 B市国税局分别于2013年4月1日和2013年9月6日通知稽查局将对C公司进行检查,并要求稽查局在办理C公司纳税申报时尽快与审计局联系,

监管人员在收集C公司税务登记注销审批信息后发现,该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以违法名义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溶解。接到相关申请后,负责注销审批业务的李女士询问了系统的采集和管理情况。按照明确程序,未发现C公司违规、工商地址变更等数据。因此,公司在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的司法调查报告中的信息后,签署并同意撤回意见。

C公司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已两次办理登记、年检。稽查局还就C公司涉税事宜两次向税务公共服务科发出协助函。税务公共服务科怎么会进入税收征管系统呢?我在申请中看不到相关数据,仍然忽略相关协助请求?考虑到这些问题,主管人员报告了调查人员和注销登记的人员。

调查人员告知C公司记录及检查的数据未录入立即录入馆藏管理系统。理由是,稽查局备案时仅依据国外公安部门的口头告知,并没有收到任何可以证实C公司虚假开业的证明或文件。至于注销办公室在批准C公司注销申请时,为何不理会审计局的协助请求,是因为税务公务科科长通过办公系统收到审计局的协助函,仅口头转达给C公司。税务局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细节。 C公司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当日,恰逢税务机关人多、管理工作繁忙,但税收征管系统并未出现异常提醒。

《工商部决定》第三十一条《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必要性的通知》(商务部令第36号)明确规定,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和资料。办理应纳税款、退(免)税、滞纳金、罚款……《H省国税局、H省地税局关于取消中小企业税务登记业务所附涉税签证调查报告的通知》第一条 明确规定待查处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同时注销纳税登记。《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所属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该行政许可决定。基于利益欺诈的请求或基于行政权力的许可。第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行政许可决定权。根据这些明确规定,H市国税局认为,涉嫌虚假申报并被检查的C公司不能注销其税务登记,注销该公司税务登记的行为属于受贿罪。 C、税务机关可以注销C公司税务登记的行政事务。

“工商地址变更”纳税企业两次注销税务登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因此,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C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同时注销了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了税务登记。已完成预核税款102.03万元。 2014年3月,稽查局查实C公司涉嫌虚报进项税额共计508.8万元,这意味着该公司尚欠税收406.77万元。

令人意外的是,欠税406.77万元的C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再次成功注销税务登记,审批人仍是李某。

追缴巨额税款,追究行政责任

发现困难后,H市国税局稽查局召开联席会议。由于C公司因偷税漏税、未结清税款而变更工商地址,其提交了虚假的《结清税收清算调查报告》,并注销了税务登记。根据相关明确规定,我局再次向税务公共服务科发出密切联系函,协助C公司恢复税务登记。税务公共服务科收到此函后,迅速向C公司开具了《新税务登记审批申请表》。

C公司未办理完毕,遂变更工商注册。d商业地址几天后,再兼营业税,后来补缴税款406.77万元。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在B市国税局案件中,委员会认为,李某作为审批岗位工作人员,在审查时未认真行使职权。 C公司申请注销税务登记,造成执法失误。虽然最终没有合理的税收损失,但他的过错的实质性质不应掉以轻心。经过自发审议,几天后,B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向李发出行政提醒,并根据《关于处罚税收违法行为和纪律处分的明确规定》的相关规定,降低了他的国际薪资标准。税务局税务公共服务科科长因失职而受到坦率批评根据审计方法传达审计协助职能。

税务登记事后管理如何做到尽职

该案例凸显了税务登记注销管理的必要性。

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两个障碍,税务登记和注销管理至关重要。虽然税务登记管理中需要明确规定,但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退(免)税、滞纳金和罚款,并移交。证书、税务签发和其他税务护照。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还须办理税务登记和注销手续。但一些纳税人出于个人利益的驱使,为逃避纳税义务,按时注销税务登记。其中一些被税务机关取消没有检查他们的税款。这些中小企业在申请注销前往往会进行财税处理,生存能力较强。有的被列为简单审计,然后被税务机关秘密取消,全方位排查治理安全漏洞。然而,在问题得到验证之前,它们之间并没有紧密的联系。无论何种情况,对于取消税务登记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次不利的考验。本案中,李某的过错固然与他没有认真履行审批职能有关,但也有客观因素。税务机关面临着每逢节假日取消大量检查的特殊任务。为了跟上注销申请的集中,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有时被迫走走过场,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检查任务限制。当像C公司那样采集和管理的数据比较分散,涉及到的数据没有录入采集管理系统时,审计人员更容易出错。

为有效拦截违法注销税务登记行为,笔者认为,有必要尽快完善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注销税务登记的作用。完善现场管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可能性防控体系。建立覆盖全项目、全增值税、全企业的防控体系。此外,还应加强纵向和横向监管。纵向上,要自下而上指导工作,推动专项任务,督促落实,自上而下提出问题反馈;横向上,需要改变行业的岗位职责l 和商业地址,以便机构提醒、补充、监督、直接影响。特别是,税务征管机构要充分利用审计机关日常报送的涉税可能性数据,立即阻止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逃避纳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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