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建议取消实用新型专利的理由有以下三个:
1.实用新型专利整体质量不高,降低了公众对专利的信任度。
2.实用新型专利基本权利的可靠性较差,专利的准确性较差。
3.胡佳的实用新型专利程序复杂,无法保护专利权人的个人利益。
但事实上,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创新产品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昨天在成都举行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研讨会上,业界各界对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协会审核处副处长强调,实用新型专利对于鼓励小发明、微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新技术变革,增强大众专利精神。
本质上来说,实用新型专利有最重要的缺点:
1.实用新型专利和
保护范围不同,可以从公司注销。从更好的角度,保护最重要的专利技术,对受保护的技术进行补充。
2.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授权周期快。专利技术可以以较慢的速度和规模向公众发布。这对于消费市场中思考速度快、更新速度快的新技术来说,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周意味着一切。只有赢得先机,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绝对的优势和信誉。
3.成本便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应用成本远低于一项专利,而实用新型专利的维护成本远低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减免的,可在8月1日后的专利有效期内(10年)享受国家专利费的减免。同时,成本的降低也导致专利规模的投票率较低。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很有用的。如今,国研院高度重视微创新,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更加严格,加大了审查范围,大大提高了实用新型专利的纯度。为适应这一变化,应落实并维护专业公司注销程序所有人的个人利益,以提高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