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经理问小编: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是一个意思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是在国际会计审计中,经常会用到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两者都用作会计基础,但它们有很大不同。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全权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一点帮助。
会计凭证是财务人员根据单据等原始凭证填写的会计凭证,记录经济发展的业务明细,确定会计分录,作为核算依据。又称日记账凭证、会计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
会计凭证用于记录经济发展业务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法律责任并具有约束力。它们用作记账的基础和注册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据。会计凭证的种类很多,按其用途和填写程序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原公司注销后检查公司的凭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 “由此可见,会计凭证是指财务凭证的总称,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只是会计凭证的一种,是会计人员填写的纸张。在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时,主要是为公司提供会计分录。登记账簿方便。但真正依赖并能证明会计事项的,是附在会计凭证正面的原始凭证,或者只有当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合并形成会计凭证时,才具有原始约束力。
另外,原始凭证是填写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从属于会计凭证,完整的会计凭证不包括原始凭证。从获取的可能性和方式来看,原始凭证在经济发展业务的各个环节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从一开始就是认证的,在立法上具有认证的功能,所以也可以称为“认证凭证”。会计凭证是记账后填写的收据g 条目。文体上也称为“会计分录凭证”。它是原始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桥梁。
在会计公共政策中,如果账簿和原始凭证保存完好,即使没有会计凭证或者会计凭证完整。毁坏、伪造、篡改,基本不会对会计事项的性质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是逃税、逃税、贪污、挪用公款,还是注销后的企业检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都应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因此,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代替‘会计凭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隐匿、故意毁坏‘会计凭证’以及会计科目t“应非法保管的账簿、国际会计调查报告……”,而不是惩罚隐匿、故意销毁应非法保管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以上是详细说明会计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别,中小企业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公司会计问题时,必须具体区分以上两类凭证,确保各类会计资料妥善保存,保证学术性、合规性中小企业会计处理的新思路!